江蘇22條政策措施支持疫情下中小企業發展

2020年02月13日07:25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主力軍”,理當特別呵護

減輕企業負擔、加強金融支持、穩定就業保障、協調保障服務……12日,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新聞宣傳組舉行的通氣會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李強就我省《關於支持中小企業緩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進行了解讀。

“江蘇是中小企業大省,中小企業面廣量大,貢獻突出。”李強介紹,截至2019年底,全省中小企業總數突破300萬家,佔全省企業總數的99.9%﹔其中規模以上中小工業企業數為44422個,佔全省規模以上工業數量的97.7%,實現主營業務收入68913.3億元,佔全省規模以上工業的58.0%,實現利潤總額3818.0億元,佔全省規模以上工業比重的56.7%。

中小企業已是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主力軍,然而這次突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抗風險能力較弱的中小企業帶來了很大沖擊。從目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掌握了解的情況來看,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都受到了疫情的影響,出現生產經營困難,主要分布在制造業和服務行業。面臨的困難具體表現在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生產要素的諸多方面:企業原料儲備供應、生產銷售、物流運輸等方面均受到制約﹔資金周轉壓力巨大,許多企業無法正常開工,不能有效開展生產﹔企業用工難以保証,人員流動受到限制,已經到崗的員工還需確保安全,提供相應的防疫物資和餐飲住宿供應,對企業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出台省級層面緩解疫情影響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十分必要、非常及時。”李強說,《政策措施》立足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回應企業關切和存在困難矛盾,更有針對性,突出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讓企業有獲得感,有利於幫助中小企業穩定信心、復工復產、渡過難關。

圍繞當前中小企業面臨的主要困難和關鍵環節,《政策措施》出台四個部分22條措施,條條干貨滿滿。

針對企業最關鍵的減負問題,《政策措施》提出6條具體措施,包括減免相關稅費、延期申報和繳納稅款、降低企業房租成本、補貼經營成本、加強財政貼息支持、維持企業在疫情期間的基本運營。在支付中小企業賬款保持現金流中,特別強調疫情期間政府部門所屬單位、國有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必須主動、按時、足額支付各種應付款。在減免相關稅費方面,對因疫情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的中小企業,可申請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旅客運輸、餐飲、住宿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對不達起征點的一律免除納稅義務。

針對企業的連續經營問題,《政策措施》加強金融支持,加大信貸支持、融資擔保,強化金融服務,提升保險保障,幫助企業及時獲得經營所需的現金流。信貸支持“用數字說話”:疫情防控期間發放的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原則上應在各機構上年同類企業平均水平基礎上降低50個基點,其中貸款利率至少降低30個基點。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機構和地方金融從業機構要通過降低利率、推廣無還本續貸、強化金融服務方面,2020年,省內各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新增貸款規模不得低於去年同期水平。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開設受疫情影響困難企業綠色通道,計劃運營時長為6個月,選擇省級銀行機構並整合各類轉貸服務公司(基金),針對廣大中小企業以優惠利率辦理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含無還本續貸)和轉貸業務。人民銀行為綠色通道內中小企業貸款提供再貸款再貼現支持,省財政為綠色通道內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提供一定比例的風險分擔支持。

中小企業吸納了大量就業,疫情期間面臨穩定就業問題。針對企業的用工難題,《政策措施》實施援企穩崗政策、緩繳社會保險費、優化就業和社保服務、支持中小企業就業等一系列政策,協助解決企業的用工用人問題,盡量保障企業員工的就業穩定。對於受疫情沖擊最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中小微企業,納入困難企業,按規定給予穩崗返還,簡化中小企業申報程序,有效穩定用工崗位。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經批准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沈佳暄 顏 穎 顧巍鐘)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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