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企業社保費獲階段性減免 無需手續和材料

2020年03月03日15:45  來源:南通日報
 
原標題:我市企業社保費獲階段性減免

2日,我省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這項涉及面廣、含金量高、獲得感強的政策,對我市各類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劑強心針。

中小微企業免征5個月

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面廣量大,是吸納就業的主渠道,但抗風險能力較弱。給它們更大的支持力度,促進它們的生存和發展,可以穩定和擴大就業。為此,通知要求用好國家規定的最長期限,明確2020年2月至6月共5個月,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免征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的雇主繳費(不含應由個人繳費部分)。

大型企業對國民經濟至關重要,它們抗風險能力比較強,但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活動也遇到了困難,為此,將在2020年2月至4月共3個月,減半征收大型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考慮到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參保單位因疫情影響也不同程度遇到了困難,這些單位將一並減半征收三項社會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生產經營問題,因此不在這次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內。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在免收政策結束后年內繳費仍有困難的,還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大型企業,在減半征收同時繳費仍有困難的,或減半征收政策結束后年內繳費仍有困難的,還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以上緩繳截止期均為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以進一步幫助嚴重困難企業渡過難關。(下轉A2版)

無需手續和材料直接減免

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不需要參保單位辦理額外的申報手續和提供証明材料。各參保單位隻需要和往常一樣,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等不見面途徑,依法正常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繳費,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參保單位的劃分類型,將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統計、民政、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通過信息共享比對確定,不需要企業提供相應的証明材料。對於符合減免條件的參保單位,免填單、免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信息系統裡有相應標識,自動享受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並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傳遞給當地稅務部門進行征收。

2月已征收的可優先退費

在減免費政策正式操作后,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重新核定參保單位的應繳額,准確確定減免部分的金額,重新發送稅務部門。對2月份已征收的三項社會保險費,中小微企業無需申請,由各級稅務部門批量發起退費,原渠道退回減免金額。對於大型企業,將尊重參保單位的意願和選擇,優先辦理退費,也可沖抵以后月份的繳費。

對2月份未征收的三項社會保險費,為了減輕參保單位資金壓力及后續退費負擔,在重新核定應繳納額后,與3月份的應繳納額一並征收,免收滯納金。(何家玉)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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