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嗎,我被一輛車追尾了!”3月11日凌晨1時15分,王先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我在這等紅燈,‘轟’一下就被撞了,把我都嚇懵了,關鍵大半夜了,大馬路上就我們兩輛車都能撞上,真是絕了!”
沭陽交警二中隊民警顧廣竹趕到事故現場后發現,兩車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壞,好在並無人員受傷。
“警察同志,她還想跑,被我們看在這了,我看她迷迷糊糊的,你給測測看是不是喝酒了?”被追尾的王先生說道。經過民警詢問,司機王女士稱自己當晚心情不好,喝了點酒之后想出來“散散心”,行駛到路口時,有點晃神,導致追尾事故的發生。后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王女士體內酒精含量為19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這事故你全責沒異議吧?你涉嫌醉駕,上警車跟我們走吧。”民警隨后帶著王某前往醫院抽血檢查。
“你知道涉嫌醉駕意味著什麼吧?你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我們立案調查了,駕駛証也要被吊銷,事故也要同步處理,心情不好就要酒駕?”民警說道。
“民警同志,我真的知道錯了,早知道就不出來了……”詢問室中,王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來源:江蘇廣電宿遷中心站/徐徐 通訊員/錢雪 編輯/俞思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