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辦法 首次購房居民可享受優先待遇

2020年05月01日07:55  來源:現代快報
 
原標題:首次購房居民 可享受優先待遇 第A3版:特別的五一假期

  快報訊(記者 嚴君臣 花宇)4月30日,《南通市居民優先購買市區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實施辦法(試行)》(下簡稱《辦法》)出台。據介紹,該《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當地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工作,引導合理住房消費,努力滿足居民在市區首次購房需求。《辦法》適用對象包括南通市區(含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居民。

  據《辦法》規定,新申請預(銷)售許可、當期備案價格在同區域內相對較低、有一定規模的樓盤,可作為首次購房居民優先購買樓盤,具體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認定。

  被認定為首次購房居民優先購買的樓盤,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當期價格備案后領取預(銷)售許可証前,在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房源中,採取公証搖號方式隨機抽取不少於30%的房源,供首次購房居民優先購買﹔對同時被認定為人才優先購買的樓盤,隨機抽取不少於40%比例房源,供人才和首次購房居民同時申請購買(不分先后順序)。同時具備人才和居民購房申請條件的,隻能選擇其中一種情形購房。

  申請優先購買政策的首次購房居民,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年滿18周歲﹔(2)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就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2個月及以上﹔(3)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在南通市市區無住房(無購房記錄),其中因離婚析產導致無住房的,在離異滿1年后原有住房可不再計算。

  滿足相關條件的居民,可以登錄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統一的“首次購房居民優先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平台”,進行實名登記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意向購房人須以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進行登記。

  首次購房居民優先購買的房源,在集中選房后如有剩余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結合其余房源,按照相關規定自主對外銷售。

  據介紹,該《辦法》自2020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責編:張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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