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副處級干部因受賄和濫用職權獲刑八年

2021年04月02日11:19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徐州4月2日電 (閆峰)日前,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黨工委委員、副主任兼段庄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徐鵬(副處級)違法犯罪案宣判,徐鵬因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40萬元。 

徐鵬2019年8月7日因涉嫌尋舋滋事罪被沛縣公安局監視居住, 2019年11月29日涉嫌受賄罪被徐州市監察委員會留置,2020年1月9日被逮捕。

經審理法院審查查明,2005年至2014年間,徐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屋銷售、職務提拔、工程承攬、土地承租、拆遷補償等方面,為毛某某、胡某某以及彭某某謀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上述人員送予財物共計290萬元。

法院在對徐鵬涉濫用職權罪的審理中查明,2011年2月,以徐州市泉山區政府為主體,由某辦事處具體實施的某改造項目啟動,在該街道任職並總體負責拆遷工作的徐鵬,利用職權推薦介紹毛某某擔任拆除組負責人,毛某某以其黑惡組織成員為班底成立拆遷組負責具體拆除工作。

2012年至2013年期間,為追求政績、推進拆遷進度,徐鵬擅自指使並授意毛某某對未同意拆遷的小區住戶進行滋擾,逼迫住戶搬離,並超越職權部署強拆方案,對不願搬遷的住戶實施強拆,先后實施10余起強拆、偷拆。在徐鵬授意違法拆遷過程中,滋生2起尋舋滋事、1起故意傷害、3起非法拘禁、10余起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影響群眾正常工作、生活,在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責編:唐璐璐、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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