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记者今天获悉,南京市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并且公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等各个学段的收费标准,各学校本学期社会实践活动费暂不收取。
为做好开学前准备,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南京市发出五点通知:一、请各学校(幼儿园)开学前将《教育收费公示表》在校内公示栏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开学第一个月按实际在园天数收取,后面月份按月收取。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学校本学期社会实践活动费暂不收取。四、各学校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同时,还应在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项目上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五、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等方面积极采取减免措施。(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