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任务清单》 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020年04月02日20:13  来源:交汇点
 
原标题: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江苏出台《任务清单》

交汇点讯 江苏省委编委4月1日印发一份《任务清单》,明确71个省级部门及中央驻苏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江苏省委编委制订《江苏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苏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明确省安委会55家成员单位、16家省有关部门和中央驻苏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据江苏省委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份清单的编制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各类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坚持“职责法定”。编制清单还综合考虑部门是否具备行政权力、监管力量、技术手段等方面因素,明确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尽量做到“一件事一个部门管”“专业事专业部门管”。对于管理环节众多、难以由一个部门全链条监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省安委会11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明确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加强对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逐步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审批、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

江苏省委编委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厘清权责关系;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细化工作标准,确保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重奖举报、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监管科技与信息化水平。

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通讯员 刘婕

(责编:张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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