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但最近,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居民闫先生,向我苏特报反映,在没有任何人通知的情况下,有人在他家的基本农田上建设了一座带有大院子的宅子。
基本农田上怎么会盖起房子?建房的人是谁?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的?
土地证还在手上 租出去的农田上竟建起“四合院”
在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世业村,记者找到了闫先生家的农田,果然,农田上有一个带有四方形院子的宅子。
航拍画面显示,院子东面有一条河,而院子的西面则是一片绿油油的麦田。近距离观察,可以发现该宅子有四间主房和两间偏房,均为仿古建筑,这些房子目前处于毛坯状态,院子里还栽了两棵桂花树。闫先生说:“这块地原来是庄稼地,种小麦种玉米,是国家基本农田。”
闫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房子连带院子占地0.86亩,而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承包人是他的岳父,期限从1998年到2028年共30年,国家发的证件上也明确标明,这块土地的性质是基本农田。
那么,是谁在这块基本农田上建设了房子呢?闫先生说,建房的是当地一个叫潘益飞的人。潘益飞为何能在闫先生家的基本农田上建房?事情还要从2007年说起,当时闫先生和妻子常年在外打工,无暇种田,闫先生的岳父就把农田的使用权转让给了潘益飞。“老人老了,我们在外面打工,想把这地租出去 ,在这种树啊什么的都可以,见证人当时是我们一个生产队的队长,他也在上面签字了。”闫先生说。
没想到,在取得这块土地使用权两三年之后,潘益飞就开始建起了房子。闫先生说因为老人不懂用地的法律法规,以为地租给别人了,别人就可以随意建房,加上他又一直在外打工,也没多过问。
然而今年春节过后,他发现房子的四周竟然拉起了院墙,完完全全把整块基本农田都圈了进去,闫先生觉得问题严重了。“这个土地证还在我手上,我是基本农田,他在上面建房我就感到非常奇怪了,本身基本农田是受国家保护的。”
是否为基本农田?村委会土地部门说法“打架”
为了弄清楚真相,在闫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潘益飞, 潘益飞承认,这座宅子是他建的。“房子是我起的,村里生产队的人他们都签了字的。”
闫先生说:他们当时转让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同意潘益飞在土地上建房,潘益飞也没有征求过他们的意见。现在,他希望对方能拆除建筑,退房还田。对此潘益飞表示,不跟闫先生谈。
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 闫先生家的这块地到底是不是基本农田?如果是,这位叫潘益飞的人,为啥能在上面建房?有没有取得相关手续?
村委会:不是基本农田
带着疑问,记者首先找到了丹徒区世业镇世业村村委会,村党总支书记张巨平信誓旦旦地向记者表示,潘益飞建宅子的土地,现在已经不是基本农田了。“不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怎么好这样 ,不好起房子的。”但当记者要求察看土地性质变更和建房的相关手续时,张巨平却提供不出来,并称自己还有事,快步离开了办公室。
土地部门:这块田仍是基本农田
那这块地是不是真的不再是基本农田了呢?随后,记者又来到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世业所,工作人员调出档案后明确表示:潘益飞建房的土地,还是基本农田!既然基本农田不能建房,那土地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面对记者的质疑,工作人员显得有些尴尬,“我可以不理你,告诉你,你没事来找茬的啊。”正常的询问被质疑成为找茬,没办法,记者只好退了出去。
“四合院”是否合法? 相关部门集体失声
记者了解到,在农村建房除了要办理用地手续,还要取得建房证,记者又来到了当地世业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所,负责人表示,他是后来才调过来的,至于这座宅子有没有建房手续,需要查一下。
截至目前,当地镇建设环保服务所仍然没能提供出建房证,而按照规定,先有土地证,才有建房证。在确定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这座宅子到底是怎么能建成的,记者不得而知。
基本农田是红线,但面对记者的调查,当地村委会、土地、建设等部门的负责人,遮遮掩掩、态度暧昧,到底是因为什么,让相关部门集体失了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座宅子的手续是否合法,希望执法部门能厘清事实,给出一个明确答案,我苏特报也将持续关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兵 编辑/李明莉 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