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从6月1日起,南京将对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届时,悬挂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交警部门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限行规定,遵规守法安全骑行。
今年1月曾公开征集市民意见
从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南京车管所只对符合新国标的车辆进行登记上牌。与此同时,不少超标车辆已经领取了临时信息牌,不过这些车辆只能使用到2020年底,到期后将不能再上路行驶。而省内不少外地城市,领取临时信息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则能行驶至2024年。
由于南京临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大限”将近,细心的市民不难发现,近期大量登记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出现在南京街头。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刘昌茂告诉记者,“新国标”实施以后,街头悬挂外地号牌的超标电动车越来越多,短短一个早高峰处罚的10起交通违法中,6起是悬挂外地号牌的超标电动车。
针对这一情况,今年1月22日,南京交管部门曾对外发布《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称对悬挂外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车辆限行,即不得在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该通告发布后,不少市民已通过电子邮件、微博微信等渠道反馈意见。
外牌电动自行车闯禁区将被处罚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从6月1日起这一“新政”将正式实施。届时,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对闯禁区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处罚。此外,悬挂南京市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不在限行车辆范围内。
同时,对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车架编码的,交警部门将现场扣留车辆并进行检测。对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驾驶人按照“机动车违法”条款进行处理。对于仍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的企业、单位,南京交管部门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符合新国标外牌车辆可进行转籍
此外,对于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且获得3C认证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携带转籍车辆、车主本市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原登记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车牌到南京市“转籍窗口”现场办理换牌业务。
目前,全市共开设24处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转籍窗口”,车管所办理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点30分至17点30分。其余23处办理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点至20点。(宁交轩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