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依法刑事拘留了一名涉嫌放火罪的犯罪嫌疑人。
4月20日早晨,解放南路某小区18幢的住户们像往常一样,起床收拾完毕后准备出门工作,却不料打开房门后,发现楼道内烟雾弥漫,焦糊味呛鼻!失火了!
接到报警后,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新都派出所值班民警和辖区消防大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物业公司配合下,迅速找到了失火点,竟是楼道内的一个席梦思床垫。因疑似人为纵火,该局立即受案开展调查。
“我们调取监控后发现在夜间11时许,一名身穿藏青色连帽外套的男子十分可疑。”该局刑事警察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贾振宇介绍。有了线索,民警立即一一排查,很快便锁定了家住该楼的王某某有作案嫌疑。
据王某某交代,4月19日晚其与朋友聚餐饮酒,因为工作及婚姻不顺心,心情十分烦闷,喝醉的王某某拒绝了朋友送其回家的好意,自己跌跌撞撞地按错了电梯,借着酒意上头,先用打火机点燃了10楼邻居门外放置的脚垫,随后又在楼梯道内对挡路的一床席梦思床垫拳打脚踢,发泄积攒心里多日的不顺,最后竟点燃了床垫。幸亏床垫并不易燃,以阴燃的形式烧了一夜……
次日早晨酒醒了的王某某看见民警和消防队员才发觉酿成大祸。但其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投案自首,而是侥幸心理作祟,为躲避侦查,把打火机扔在上班路上的一个垃圾桶里。王某某落网后既惭愧又懊悔,一再发誓再也不喝酒了!但世间没有后悔药可吃,王某某因醉后冲动纵火,形成犯罪事实,知法犯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肃处理!
警方提醒居民朋友,楼道是公共空间,切勿占用楼道空间堆放杂物。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