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送车,分手后能要回来吗?”后续:法院一审判女方还车

2020年05月24日18:23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原标题:“恋爱时送车,分手后能要回来吗?”后续:法院一审判女方还车

  前一段时间,《新闻360》报道了这样一起案件:热恋时,男子豪送女友一辆奔驰车;分手后,双方为了争夺奔驰车闹上了法庭。5月23日,南京溧水区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女方将奔驰车返还给男方。

  孟女士和严先生同在南京溧水区一家集贸市场做生意。两人都离过婚,2019年5月确立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严先生花30万元买了一辆奔驰小轿车送给孟女士,车辆登记在孟女士名下。随着交往深入,两人矛盾不断,最终分手。2019年11月,双方签了一份《分手协议》,约定奔驰车归孟女士所有。不过签完协议后,严先生越想越气,又把奔驰车偷偷开回了自己家。为此,孟女士上法院状告严先生,要求对方归还奔驰车。严先生也提起了反诉,要求孟女士返还奔驰车。严先生认为,他是为了结婚才送给孟女士奔驰车。如今婚没结成,孟女士应该返还奔驰车。

  5月23日,溧水区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孟女士将奔驰车返还给严先生。法官表示,经过调查,双方在签订《分手协议》后,孟女士又手写了一张便条,同意将奔驰车过户给严先生。

  南京溧水区法院洪蓝法庭负责人尹庆华说:“男方心里面可能就有所不情愿,经常去找女方,就是在商量这个问题,女方的原话就是去骚扰她。”孟女士辩解说,她是为了应付严先生的骚扰,才写下一张便条,同意将奔驰车还给严先生。

  不过,法官并不这样认为。南京溧水区法院洪蓝法庭负责人尹庆华表示:“作为一个成年人,她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也就是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她既然已经表达出,这样车辆同意过户的意思表示,那么我们就认为,这个意思表示就是真实的。”

  法官还表示,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一经送出,一般来说不能再要回来。但是,如果赠送的礼物价值很大,而且赠送方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如果最终双方没能结婚,接受礼物的一方应该将礼物返还。

  (报道/张清 章健)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编:王新年、张鑫)

江苏要闻

给领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