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2020年05月28日17:36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现场 韩飞摄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5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每起案件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的相符程度,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金达50万元。

根据《办法》,在实际操作层面,奖励分为三级标准,分别按照罚没款金额的5%—8%、3%—5%和1%—3%给予奖励。《办法》还扩大了举报奖励范围,对举报事项不做具体限定,凡片区范围内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相关线索举报均适用。同时,《办法》强调“主人意识”,鼓励业内人士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并对内部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护,让举报人无后顾之忧。

《办法》指出,针对无法作出行政处罚但违法行为确已得到有效制止的举报行为,相关部门将会酌情给予举报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为切实保证奖励资金发放到位,举报人领奖期限放宽至60日,有正当理由的还可进一步延长。

江北新区(自贸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出台前,已广泛征求意见并不断修订完善,希望通过人性化举措,织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网,打造“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共治”三位一体新格局,更好营造自贸区南京片区安全、稳定、有序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王彤)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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