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如何深化“放管服”改革?6月1日,江苏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等方面的20项主要任务。
2019年8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当年12月启动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江苏自贸试验区打响“放管服”改革“当头炮”。为助推自贸试验区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江苏出台《关于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为江苏自贸试验区首个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实施意见》中的20项主要改革任务,突出围绕江苏“不见面审批”“一件事”等改革品牌,紧密结合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实际,涉及政务服务、纳税服务、通关便利化、金融创新服务、卫生健康发展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集成改革特点。
改革任务以方便企业群众创业办事为目标导向,坚持一个“实”字。例如,在条线业务系统对接上,省、市相关部门尽快向自贸试验区开放审批系统和业务专网的端口、权限,与自贸试验区使用的业务受理平台实现双向对接,打通“信息孤岛”,实现统一平台受理;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鼓励开展“拿地即开工”的先行先试,推进区域评估;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方面,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力度,推行市场主体“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在拓展“全域通办”服务方面,推行“通办地受理、归属地审批”,在自贸试验区所在设区市政务服务场所设置自贸试验区通办窗口,实现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域通办;在建立政企沟通协调机制方面,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服务中心,打造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且与12345热线并轨运行,实现涉企服务“一站式”咨询,政策发布“零遗漏”。
据江苏省“放管服”改革协调办有关人士介绍,自贸试验区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因此“放管服”改革任务全部参照或超过国内最高标准确定,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最多不超过80个工作日、制定审批事项豁免清单、鼓励开展“拿地即开工”等均为全国先进或首创做法。
根据《实施意见》,2020年底前,在江苏自贸试验区,各审批系统和业务专网之间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办件实时回传、电子证照互信互认;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时间再压缩1/3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60%以上。
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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