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6月3日电 (李子佩、张妍)“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20年1月19日正式印发实施,文件分为7个部分,共计30条。6月3日,江苏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说明。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江苏此部《实施办法》,正是根据《条例》的这一要求,结合江苏“三农”工作实际和发展阶段,由省委做出的明确部署,是关于江苏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规范和重要依据。
江苏的《实施办法》既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体现指导性、原则性,又紧密结合江苏省情实际,突出实践性、针对性。江苏省委副秘书长赵旻介绍,《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充分体现《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体现江苏省情实际和工作特色;充分体现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和任务举措。
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工作力量。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周为号表示,目前,市县分管“三农”的党政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8.9岁,全部拥有大学以上学历,但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下一步,将通过交流、专项选拔等方式,充实精锐力量;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培养爱农情结、提升管农本领,形成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用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把抓好“三农”工作作为市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让干得好的用得好,推动“三农”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如何抓好村书记队伍建设方面,周为号说,村子不大,舞台很大;村官虽小,责任不小。下一步,江苏将在选育并重强素质、正向激励强动能、县乡共管强活力三个方面发力,多措并举造就一大批“扎根型”“永久牌”村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