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十三五”环保5项约束性指标提前完成

2020年06月09日15:52  来源:南通日报
 
原标题:污染防治将从攻坚进入“深水区”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怎样?“十四五”生态环境工作又有什么考虑?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保领域工作推进顺利,8项约束性指标中,5项已提前完成,剩余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和单位GDP的碳排放这3项指标均已达到序时进度,预计今年底能够完成。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提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完成,已经完成的指标要保持持续向好,不能倒退变差,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记者了解到,我市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保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中,有5项已经于2019年底提前完成,包括:二氧化硫排放,提前两年完成减排任务,目标削减20%,实际削减26%;氮氧化物排放,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目标削减20%,实际削减21%;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目标是达到70%,2019年我市优良率80.8%,超过目标10.8个百分点;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目标是达到73%,2019年已达到74.2%;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重,目标是达到23.07%,“十三五”期间,“生态红线区域”已更名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我市保护面积从1845平方公里增加到1931平方公里。

“十四五”期间,全市污染防治将从攻坚进入常态化、进入“深水区”,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艰巨,产业结构依然偏重、环境违法案件仍有发生,环境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这些难题,我市将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要抓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强化底线思维,从决策源头发力,全力推动治理结构现代化,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以城乡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增量、提质、增效,显著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彭军君)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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