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消防执法改革 将出台“吹哨人”制度

2020年06月11日19:48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图为《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现场 王奕澄摄

人民网南京6月11日电(王奕澄)“出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标准和监督办法”“实现消防事项‘不见面’或‘最多跑一次’”“出台消防举报投诉奖励和‘吹哨人’制度”.......近日,江苏出台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实施意见》共14项改革任务,提出了实行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等消防安全管理的新机制和办法。《实施意见》已于5月22日正式实施。

此次《实施意见》出台,企业和群众能从中获得哪些“政策红利”?人民网了解到,《实施意见》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全面推行火灾损失统计、举报投诉受理、罚款缴纳等事项“网上办”和“掌上办”,实现消防事项办理“不见面”和“最多跑一次”。

消防执法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行政领域,《实施意见》如何解决“既要放得开,又能管得住”的问题?对此,《实施意见》强化了重点监管,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和多次违法记录的单位,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此外,还出台消防举报投诉奖励和“吹哨人”制度,鼓励群众发现和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担心买到消防伪劣产品?《实施意见》加强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研究出台了江苏省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质量监管办法,建立消防产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发现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信用监管上,《实施意见》健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实现消防信用记录互信互认。将消防审批、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者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责编:耿志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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