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联合发布发展种养循环适度规模生猪养殖的指导意见,就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生猪养殖、进一步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落实落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等提出具体意见。
意见明确,各地要在发展大型集约化生猪养殖的同时,通过帮扶带动,多渠道、多形式引导支持家庭农场养殖生猪。坚持“一场一策”原则,加快养殖场升级改造,向适度规模(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转化。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采取“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经营模式,带动中小规模场提档升级。强化示范引领,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集成推广一批种养循环适度规模生产模式。
各地要在用好用足现有国家和各级生猪发展奖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大县奖励等相关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信贷杠杆作用,支持和促进生猪恢复生产。鼓励银行机构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等纳入可接受押品目录,在土地经营权抵押、生猪活体抵押、农业保险保单抵押等方面开展试点。创新保险支持方式,鼓励各地、各保险机构探索种公猪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逐步扩大生猪养殖保险保障范围。(吴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