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发布了一份警方通报。根据通报,22日晚11点,一辆偷排泥浆的槽罐泥浆车在被发现后逃离现场时,遭当地小区居民阻拦,随后,该车司机施某某将阻拦的电动车驾驶员胡某撞倒,导致其当场死亡。目前,施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从当地居民拍下的现场照片得知,肇事车辆车身上印有“上峰水泥”字眼,以及公司的股票代码。
公开资料显示,上峰水泥主要从事水泥熟料、水泥、混凝土、骨料等基础建材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水泥品种主要包括32.5级水泥、42.5级水泥、52.5级水泥,公司曾先后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产品等多项称号,2009年“上峰”水泥品牌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而对于是否是公司车辆偷排并肇事,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上峰水泥。公司一内部人士回应称,公司并没有相关车辆,这种类型车辆都是公司客户所有,为了宣传才打上公司标识。另外,公司及客户查看照片后推测,该肇事车辆是公司客户淘汰掉的水泥车,后被用作泥浆车,已经算是“黑车”了。
不过,当记者问及即便是被淘汰车辆,公司是否应该要求客户将车身标识去除时,该内部人士承认,公司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客户并未严格执行。(陈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