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在阶段性减免、减征企业社保费的基础上,减免征收补充工伤保险相关费用,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为企业恢复生产提供缓冲。
此前,市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发出公告,我市从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民非单位、社会团体单位减半征收上述费用,预计将为企业减少支出40.73亿元,其中市区约21亿元。
补充工伤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承担着减轻企业用工风险的作用,很多企业都为职工缴纳该保险。市人社局工伤中心与几家承保公司协商一致并经财政同意后,决定与工伤保险同步骤、同口径,对补充工伤保险也进行减免征收,即自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补充工伤保险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减免期间不影响补充工伤保险的待遇享受。初步测算,此举将为我市企业进一步减轻负担4500万元。
2月份已缴费单位,款项已退至原缴费银行账户。(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