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江苏规划过江通道41座 近期重点建设13座

2020年04月08日07:50  来源:交汇点新闻
 
原标题:到2035年江苏规划布局过江通道41座,近期重点建设这13座

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其中提出,要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间,着力推进多功能过江通道建设,加强设计协同、建设同步,强化通道与其他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做好远期预留,提高通道资源利用效率。

过江通道总量偏少

长江干线自云南水富至长江入海口,全长2838公里,途经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七省二市,连接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三大城市群,是目前世界上运量最大、运输最繁忙的内河水运通道,也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廊道。长江干线过江通道连接长江两岸,是沟通我国南北交通的重要纽带,也是支撑长江经济带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设施。

截至2018年底,已建成过江通道108 座,基本覆盖沿江区县。其中,公路 54座、铁路10座、城市轨道5座、城市道路21座、多功能合并过江18 座,另有41座过江通道正在建设。过江通道建设,有力促进了长江南北两岸往来交流,有效支撑了沿江地区城镇体系建设,实现了过江通道与生态环境保护、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谐发展。

同时,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过江通道规划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过江通道总量偏少,部分地区远距离绕行过江、横向渡运干扰航运等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增加了物流成本,影响了航运安全;二是,部分过江通道负荷较重,重庆、武汉、南京等特大城市和主要城镇化地区过江通道日益拥堵,对南北两岸人员物资交流产生较大影响;三是,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高,部分单功能通道毗邻修建,通道、岸线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仍显粗放。

科学规划过江通道布局

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 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度、资源节约的长江干线过江通道系统,建成过江通道180座左右,远距离绕行过江、横向渡运干扰航运、特大城市和主要城镇化地区过江通道拥堵等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过江通道与生态环境保护、防洪安全、航运安全等日趋协调,总体适应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求。

到2035年,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充分、集约高效的长江干线过江通道系统,建成过江通道240座左右,沿线地区跨江出行更加便捷、物流效率显著提升,过江通道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体衔接,与通信、能源等其他基础设施有效统筹,与生态环境保护、防洪安全、航运安全等协调发展,有力支撑长 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规划针对上、中、下游不同特点,科学规划过江通道布局。

——发展长江上游云南水富至湖北宜昌段过江通道。规划布局过江通道121座。

——完善长江中游湖北宜昌至江西湖口段过江通道。规划布局过江通道 77 座。

——优化长江下游江西湖口至长江入海口段过江通道。针对平原河道、江面开阔、航运繁忙和沿线地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等特点,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强过江通道研究论证,推进多种方式合并过江,沿江人口、产业密集和港航活动繁忙地区主要采用隧道或一孔跨过通航水域 的桥梁形式过江,其中南京以下新开工过江通道原则上采用隧道过江形式,提升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整体效率,形成绿色生态、规模适当、运行高效的过江通道系统。规划布局过江通道78座。

到2035年,规划布局长江干线过江通道276座中,包括江苏省41座、安徽省32座、上海市3座。

近期重点建设任务

《规划》提出,2025年前,为满足长江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南北交通运输需求,在深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做好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实施79座过江通道。

其中,江苏省的13座是:锦文路过江通道、南京地铁4号线过江通道、南京市域快速轨道过江通道、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南京七乡河过江通道、龙潭长江大桥、宁仪城际铁路过江通道、润扬第二过江通道、江阴第二过江通道、江阴第三过江通道、张皋过江通道、苏通第二过江通道、海太过江通道。

“少桥多隧”“宜隧则隧”

未来一个时期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对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建设、提质升级,以及过江通道与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洪、航运安全和谐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规划项目建设推进中,《规划》明确4个方面具体实施要求:一是最大程度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遵循空间管控要求,充分论证过江通道建设影响,在建设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履行相关程序,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在建设运营期间采取规避措施降低不利影响。二是严控防洪河势影响,充分考虑防洪安全相关要求,统筹考虑通道布局对防洪河势的累积影响,对于通道密集河段应进行整体防洪影响评价,结合上、中、下游河势情况进行布局建设。三是切实保障航运安全和发展,合理确定桥梁项目通航技术要求,按规定同步建设必要的防船撞安全保障设施,开展桥隧通深度比选,在下游繁忙河段坚持“少桥多隧”“宜隧则隧”原则。四是集约节约利用通道资源,统筹提升各类资源利用效率,扩大单通道运输能力,统筹做好远期预留,原则上新建过江通道中公路不低于六车道,铁路不低于双线,推进多功能合并过江通道建设,推进各种方式通道建设保持同步。

《规划》提出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构建规划控制协同机制,确保规划有序实施和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根据规划实施情况滚动调整过江通道项目,对于多种方式合并过江的多功能通道项目,原则上应同步实施。二是严格布局规划管控,加强规划衔接,做好资源预留,深入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度,过江通道项目实施应符合《规划》中提出的主要功能、通道形式及其他相关要求。三是加强统一标准指导,全面统筹过江通道建设的技术要求,统筹各方式技术经济特点,采取就高原则,推进多种运输方式技术标准有效衔接、建设同步开展。四是提高运营质量效率,加强过江通道高峰时段拥堵地区交通管理,推动公共交通优先过江,加快信息化、智能化等现代化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提高过江通道运营管理的精确性和专业性。(梅剑飞)

(责编:萧潇、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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