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121万买宝马车频出故障 法院:4S店退全款

2020年04月20日07:54  来源:荔枝新闻
 
原标题:121万买的宝马车不满两年频出故障?法院一审判了:4S店退全款

南京市民田先生于2016年8月花121万元在南京一宝马4S店购买了一辆宝马汽车。2018年7月5号,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熄火、无法启动。送4S店维修后不久,又出现三次类似故障。在人身安全无法保障的情况下,田先生向4S店提出换车或退车,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田先生投诉到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并在市消协的支持下发起诉讼。近日,有个好消息传来,田先生的诉讼一审胜诉。这也是2020年南京消协支持消费者诉讼打响的"第一枪"。

田先生告诉记者:“车买了不到两年的时候就陆续开始出故障,故障的表现形式就是开着开着突然间就熄火,发动机就停了,非常危险。第四次修过,我问他们专卖店会不会没有问题了,他们说短时间内没有问题,那意思是还会有,我说那是让我拿命去换吗?之前我们也讨论了能不能换个车,他们一直都不予回答。”

新车上路不到2年修了4次没修好 车主依据"三包"规定要求退车无果

调查报告显示,田先生购买的这辆进口车于2010年入关,2016年3月4S店将此车上牌在公司名下,但不挂牌照在店内销售。消费者购买时与4S店签订了合同。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当时田先生的车辆尚未超过2年三包期,行驶公里数也没有超过5万公里。

同时,根据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维修,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能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南京消协认为这辆车已经危及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依法多次邀请该宝马专卖店当面调解,均无果。

南京消协支持车主诉讼维权 一审判决4S店全额退还购车款及相应利息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曹炜在电话采访中表示:“我们在2018年底专门发征询函给中国宝马和宝马德国总部,告知了我们的态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他们没有同意消费者的要求,也没有正面答复我们消协提出的问题,我们就做出支持消费者走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的方法。”南京消协为田先生提供了《支持诉讼意见书》,帮助他诉讼维权。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下发了对该案的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消费者田先生胜诉,判定被告全额退回消费者购车款121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汽车消费投诉一直是消费维权领域的难题,律师提醒消费者,在汽车消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如果做足功课,就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宝涛提醒:“购车前可以要求经营者提供跟这台车辆有关的所有的重要信息、书面材料,不能仅凭经营者的单方陈述;第二个过程中间所涉及的一些与维权有关的一些事实,需要用固定证据的方式把它固定下来,便于事后维权;第三个在事后维权过程中也可以考虑通过消协组织去帮助自己维权,比如消协作为消费者保护组织,可以支持诉讼。”

目前,田先生的这起汽车维权案件,已经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于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目前案件仍在二审。最终结果如何,荔枝新闻也将保持关注。(董雯)

(责编:萧潇、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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