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商务局近日发放第二轮镇江市餐饮消费券,然而,在消费代金券的使用详情中,却载明“券有效期:限2002年6月18日10:00至2002年7月7日24:00使用”。领到代金券的网友发现后戏称:“这是还没用就过期了?”
6月19日晚6时许,实名认证的“镇江市商务局”给出了“官方回复”,称是“工作失误”造成,并给予纠正,且表示“后续我们将加强对相关文案的审核”,同时,还向消费者诚恳致歉。回复称,“因工作失误,第二轮镇江市餐饮消费券的 “代金券详情”微信页面的“使用须知”中的“2020年”错写成“2002年”。在此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和困扰,深感抱歉。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是系统配置时间,实际有效期为2020.06.18-2020.07.07,已确认配置无误,不影响消费券的正常使用,请各位消费者放心。后续我们将加强对相关文案的审核,也恳请广大消费者继续监督。”(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