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刚预警 月末出事故

扬州江都一校车擅改路线滑入河坎 2名学生擦伤

2020年06月23日13:11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扬州6月23日电(张玉峰)6月23日6时50分,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丁沟小学一辆接送学生的校车滑入河坎,事故导致2名小学生受伤。据悉,事发校车因擅自改变行车路线,致使撞上限高杆。人民网注意到,就在本月初,当地教育和公安部门刚刚针对校车安全问题召开了整改推进会。

据当地通报,驾驶人单某(男,江都区丁沟镇人,准驾车型A2)驾驶苏KZH719标准校车(该车核载19人,实载丁沟小学学生17人),行驶至江都区202县道(丁乔路)时擅自改变校车行驶路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丁泰河桥处,因校车顶部碰到道路限高杆件,导致车辆受力后滑入河坎。

当地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17名小学生和驾驶人就近送至当地镇卫生院检查。经医院检查,2名小学生轻微擦伤,其他15名小学生均无碍。

校车是否规范运行,直接关乎学生出行安全。据了解,江都区此前也针对校车开展了相关检查。据该区交警部门4月29日披露,江都交警会同区教育部门开展小学复学前制式校车交通安全检查,期间约谈了相关学校负责人和部分驾驶员,听取了丁沟、吴桥、浦头等有制式校车的学校关于小学复学前校车运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情况汇报,对车辆动态监控运行、驾驶人资格背景、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同在4月29日,扬州市召开2020年全市高品质教育建设推进会。扬州市教育局局长周应华提出要在今年重点实施好“六项工程”,其中就包括校车安全工程,即在校园和校车安全工程方面,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立校园和校车安全每日巡查制度,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强化局长、校长(园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

此前,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亦向扬州交办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更新推动不快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对此,在6月2日下午,扬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事项整改推进会。会议要求,交警、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学校和校车企业召集安全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家长、老师和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所幸本起事故有惊无险,截至23日上午9时许,17名小学生均已返校上课。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责编:耿志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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