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动真碰硬

2020年06月24日16:18  来源:海门之窗
 
原标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动真碰硬

日前,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出台了《海门市2020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年度考核排名最后的区镇,将被通报批评。

全市各区镇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江心沙农场,全市行政村(社区)都纳入考评对象。将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开展考核工作。

考评内容主要有5个方面。环境质量:考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及重点攻坚项目进展情况:考评中央、省环保督察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省和南通市“263”热线交办、南通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市攻坚办交办问题,市环境信访突出问题;考评2020年海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级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村(社区)考核:考评全市村(社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 (下转A4版) (上接A1版)环境信访问题整治情况:考评市以上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整治情况。民意调查结果:考评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评分采用百分制方式,其中环境质量占25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及重点攻坚项目进展情况占55分,村(社区)考核情况占10分,环境信访问题整治情况占10分。考核实行月点评、季考核、年述职。每季度对各区镇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年度进行综合考评排名。季度考核得分前两位的区镇,主要领导在点评会上作典型发言;季度考核得分后两位的区镇,主要领导在点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对完成季度序时且考核排名区镇前两名的单位,授予“海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流动红旗”;对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区镇,给予“海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流动黄旗”。对年度考核排名区镇前4名的单位,授予“海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先进单位”称号;对考核最后1名的区镇,给予通报批评。海永镇和江心沙农场年度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授予“海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先进单位”称号,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下的,给予通报批评。(陈亚东)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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