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市交通秩序,解决交通突出问题

江苏睢宁:7月1日起,城区禁驶“三小车辆”

2020年06月28日22:16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徐州6月28日电 (闫峰)日前,江苏徐州市睢宁县出台规定,自7月1日起,对包括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标车)、无牌无证的电动四轮车等在内的车辆进行整治,并划定了城市禁行区域。这也是继主城区、沛县、丰县之后,徐州市又一县级城市对“三小车辆”设立新规。

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标车)、无牌无证的电动四轮车被统称为“三小车辆”,已经成为城市交通中发生交通事故占比最高的交通工具,据统计,睢宁县2019年有3900余起交通事故与“三小车辆”有关,占到了事故总数的41.8%,超过95%的死亡事故与“三小车辆”有关。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范围包括:对符合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车采取上牌登记管理制度,禁止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禁止“三小车辆”在城区外环以内路段行驶;全县范围禁止生产、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等内容。

人民网注意到,睢宁县此次对“三小车辆”整治中,并不是采取一刀切的粗暴模式,而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考虑到了一些特殊群体的特殊情况,制定了详细且较为人性化的实施方案,力求在公平、公开、公正执法的基础上,保障绝大多数群众利益的最大化。

接送学生是家长使用“三小车辆”常见理由和用途之一,禁止使用后如何解决学生的上学放学替代问题?对此,睢宁县根据学区的划定范围,优化调整公交车运行线路,增加公交车运行密度,在学校周边合理布置临时公交站点,缩短班次间隔,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及接送学生家长的出行需要。按照一校一策的要求,制定上下学期间学生疏导护送方案,落实教职人员、学生家长义务执勤制度,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仅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一项,睢宁县每年新增费用超过1000万元。

事实上,部分“三小车辆”也是身体有残疾的残障人士的必备交通工具,为此,睢宁县由政府出资,为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均在禁行区域内,且符合安全驾驶条件的下肢残疾人,统一置换残疾人专用车。同时也对快递物流运输业正在运行且在整治范围内的“三小车辆”设置了整改过渡期,对运送生活必须物资进入禁行区的车辆采取限时限路段行驶等人性化管理规定。

睢宁县希望能通过整治达到包括规范车辆停放、减少违法率、大幅提升城市交通秩序,解决“三小车辆”的交通突出问题的目标,在城区整治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整治方向将进一步向乡镇延伸。

(责编:耿志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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