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3名干部因疫情防控期间擅离职守被追责

2020年02月06日17:37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宿迁2月6日电 (黄启源)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月6日,江苏宿迁市通报了3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泗洪县、宿豫区、洋河新区等3名干部疫情防控期间擅离职守被追责。

泗洪县朱湖镇吴湾居委会民兵营长张某某疫情防控值班期间睡觉、未履行职责。2020年1月30日,张某某在疫情防控值班期间,中午饮酒,下午到岗后在车内睡觉,未对进出吴湾居委会的车辆、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隐患。2020年2月2日,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宿豫区来龙镇来龙居委会副主任高某某疫情防控值班期间擅离职守、未履行职责。2020年1月26日,高某某在疫情防控值班期间,中午在自己经营的饭店与亲戚聚餐并饮酒,下午一直在家休息,未到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2020年1月26日,宿豫区纪委监委对高某某立案审查调查。

洋河新区洋河镇洋河片区马元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疫情防控未坚守岗位、擅离职守。2020年1月23日,王某某在未向洋河片区党委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下到外省过年,只通过电话、微信指挥马元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1月23日—29日,洋河新区及洋河片区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王某某仅安排他人代其参会,均未履行请假手续,严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2020年2月2日,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宿迁市纪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3起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等问题,除追究直接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对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惩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责编:张妍、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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